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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京山市新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委托本公司...
浏览:4644    刷新:2024-05-31 17:23
地区 : 
京山市
根据工作需要,京山市新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委托本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0名(简称“执法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执法辅助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具备):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岗位职责,承担聘用人员义务;
3.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除外)、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执法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因涉及“黄、赌、毒”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涉嫌严重违法、刑事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单位工作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5月31日起开始报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2024年6月 5日截止。
2.地点:交通路25号院内,京山市惠民劳务合作派遣有限公司。 
3.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
(4)《报名表》1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
(5)其他相关材料,如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士官证、表彰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文化理论知识、法律及综合执法业务知识等内容。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五)岗前培训
由用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择优录用。

(六)正式聘用
考核合格者由京山市新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期一年,到期后视工作表现择优续签。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2.工作满1年以上,享受职工带薪休假;日常婚假、产假、陪护假等假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

(二)工资薪金
参照《京山市新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工资标准执行,第一个月发基本工资,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标准3500元-4500元之间(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工会福利)。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至6:00。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159****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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