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181万元起拍京山京泉米业有限公司(京山市钱场镇金泉村六组)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绿化树木等。(部分房产有租赁)共5206.33平方米。
拍卖公告
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8日10时至2024年11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32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京山市钱场镇金泉村六组京山京泉米业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绿化树木等。(部分房产有租赁)。(详情见评估附件或自行前往看样)。
标的物有部分已租赁,租赁情况以实际租赁合同为准。
起拍价:181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或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17时止(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需要看样的,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特别提醒】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标的物现状:委估标的位于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钱场镇金泉村,周围多为工业厂房,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部分房产有租赁)。
①纳入此次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共三宗,均为工业出让用地,宗地1使用权面积3643.71平方米,权证号京国用2011第176号,终止日期2061年5月30日;宗地2使用权面积611.04平方米,权证号京山县不动产权第*****号,终止日期2061年5月30日;宗地3使用权面积951.58平方米,权证号京山县不动产权第*****号,终止日期2066年10月31日。
②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共7项,砖木结构房屋3幢,砖混结构房屋2幢,钢构厂房2间。其中:1幢、2幢、3幢均为砖木一层,权证号为京山县房权证钱场镇字第*****6号,其中1幢证载面积697.44㎡,现场实测面积为600㎡,剩余部分已拆除,故不计入评估;4幢、5幢均为砖混一层,权证号为京山县房权证钱场镇字第*****7号;厂房1为钢构一层,权证号为京山县不动产权第*****号,厂房2为钢构一层,权证号为京山县不动产权第*****号。
③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附着物及机器设备包含成套大米加工设备(含振动清理筛,立筒仓,除尘设备,提升机,下谷井,抛光机,色选机,分级筛,空压机,除石机,拢谷机,米机,比重筛,旋转机,分级筛,风网,输送带等),变压器及配套、地磅等。
④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绿化树木有樟树、银杏树、柏树、桂花树、花坛色块等。
(详情见评估附件或自行前往看样)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或未作全面咨询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风险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风险自担。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如果之后有可能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税费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由相关方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由相关方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益关联的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京山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京山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支行,账号:**********9079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8639 乔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724-*****
联系地址:湖北省京山市新市镇轻机大道304号